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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新生户口办理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4-09-01浏览: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2024级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迁移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省内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省外生源根据个人自愿原则。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带照片的那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承诺书》,在9月30日前,由新生本人交至河南大学保卫处户籍室(明伦校区西工字楼户籍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需加盖户籍章),必须注明户口性质,公安部门户口专用印章必须清晰。
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维护学生户籍系统监护人信息,请准备好彩色扫描件(拍照片也可以)电子版或者彩色打印版一并提交。
4、上述3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5、根据辖区派出所规定,新生户口务必在迁移证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星期交到明伦校区西工字楼户籍室。
四、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联系方式。
(在未通知落户完毕之前请勿更换联系方式)
五、凡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必须前往派出所办理开封市居民身份证。
六、特别提醒:请慎重考虑是否迁移户口,如入学报到时选择不迁入,以后将不能办理。
七、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新生。
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电话:13837859933